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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局行政不作为问题的通报
根据群众投诉和市政府领导批示要求,市效能监察办公室近日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在治理新世纪广场步行街流动商贩违法占道经营过程中行政不作为问题进行了调查处理。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经查,市建设局根据《河南省城建监察规定》第五条规定,与开发区管委签定行政执法委托书,明确由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城管综合执法队负责在开发区管理范围内开展城建执法管理工作。今年以来新世纪广场西区步行街流动商贩违法占道经营现象十分严重,尤其是晚上和双休日问题更为突出,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和市民生活。市政府主要领导对此问题做出批示,市长热线办公室进行专门督办。但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和下属城管综合执法队在新世纪广场西区步行街日常执法管理中,不能依法履行职责,执法管理形同虚设,导致广场西区步行街流动商贩违法占道经营问题长时间得不到解决,群众意见很大。尤其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在没有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治理、问题仍然比较突出的情况下,编造虚假情况形成文字材料经局长同意后上报市长热线办公室,对交办工作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在社会上造成不良影响。
根据《鹤壁市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办法》和《鹤壁市市长热线工作规程》有关规定,经市监察局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决定:
1、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局给予通报批评;
2、对开发区城市管理局局长曹永林给予通报批评;
3、对开发区城管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华给予诫勉谈话。
希望各县区政府和市直各部门引以为戒,切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转变机关作风,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水平,树立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政府形象。
一、严肃行政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保证政令畅通,严格遵守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决不允许推诿扯皮、敷衍应付、弄虚作假,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于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将严格实施责任追究。
二、加强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效能监察工作的意见,加强政府部门效能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办事程序,从内部管理入手,解决机关内部存在的作风不实、效率不高、运转不畅等问题,着力打造服务型、效能型政府,全面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水平和服务水平。
三、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做好市长热线工作。要充分认识做好市长热线工作的重要意义,增强工作的使命感和责任心,认真负责地完成市长热线交办的工作事项,切实解决好群众和企业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真正把市长热线办成党和政府听民声、知民情、解民忧的便捷通道,提高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度和满意度,在全市营造稳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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